一般競選項目適用的步驟

  1. 在您標記任何競選項目之前,請先閱讀印於選票卡上的投票須知。
  2. 為確保您的選擇均可讀取並計票,請使用黑色或藍色墨水的筆來標記您的選票。
  3. 填塗您的選擇右邊的橢圓圈,以作出您的選擇。
  4. 如您不想對某個競選項目或提案投票,請將該項目留空。您對其他競選項目和提案的投票仍會計算在內。
  5. 若要投票給符合資格的補寫候選人*,請在候選人名單末的預留位置填寫候選人的姓名,並填塗旁邊的橢圓圈。

 

優先選擇投票競選項目適用的步驟

在優先選擇投票的競選項目中,候選人姓名出現在網格表的左列,排名選擇次序則顯示於頂行。

  1. 若要按照您的喜好順序排列候選人,請從左至右填塗橢圓圈,如圖1所示。
    • 第一列標記您的第一選擇候選人
    • 第二列標記您的第二選擇候選人
    • 第三列標記您的第三選擇候選人,如此類推。
  2. 您可以隨意選擇為多少位候選人定出排名次序,最多10位。
  3. 如果您不想為某些候選人排序,或某一職位的候選人少於三位,您可以將餘下的欄列留空。
  4. 每列請勿填寫超過一個橢圓圈,如圖2所示。如果您給予多位候選人相同的排名,您的投票將不計算在內。
  5. 請勿對同一候選人進行多次排名,如圖3所示。只有您對該候選人的首次排名將計算在內。
  6. 若要投票給符合資格的補寫候選人*,請在候選人名單末的預留位置填寫候選人的姓名,並填塗與排名次序相對應的橢圓圈。
RCV Marking Image Chinese

 

*符合資格的補寫候選人是指在選票已經印好之後才提交競選公職所需文件的人士,因此其姓名未見於選票上。經認證的符合資格補寫候選人名單,可於10月25日起在 sfelections.gov/writein 或市政廳投票中心查閱。2024年11月5日選舉日,各投票站均提供補寫候選人名單供選民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