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記您的選票
各選舉項目適用
1. 細閱各張選票卡所印的指示。
2. 使用黑色或深藍色墨水的圓珠筆。
3. 為競選項目或提案投票,填塗您的選擇旁邊的橢圓圈,如圖 (1) 所示。
如要投票給合資格補寫候選人,請在候選人名單末所預留的位置填寫候選人的姓名,並填塗旁邊的橢圓圈(10月23日起,合資格補寫候選人名單將登載於本處網站sfelections.org/writein,所有投票場地均備有名單供選民索閱。)
如您不想為某競選項目或提案投票,請將選擇留為空白。您對其他競選項目和提案的投票仍會計算在內。
切勿在選票任何地方上寫上個人資料,例如:您的姓名
優先選擇投票項目適用
在這次選舉中,市議會單數(第1、3、5、7、9和11)選區的選民將會採用優先選擇投票的選舉方式,投票選出代表其選區的市議員。
使用優先選擇投票的競選項目,候選人的姓名排列於網格表的左側。按數序排列的名次則列於網格表的頂行。
1. 在選票上為各候選人排列優先選擇次序,從左往右填塗橢圓圈,如圖 (2) 所示。
• 第一列的為您的第一選擇。
• 第二列的為您的第二選擇。
• 第三列的為您的第三選擇,如此類推。
2. 您可自行決定排名投選多少位候選人──最多可達10位候選人。如果您不想對某些候選人作出排名,請將餘下各列留為空白。
重點須知
切勿在同一橫欄裡填塗超過一個橢圓圈,如圖 (3) 所示。換句話說,切勿多次重複投選同一位候選人。如果您投選同一位候選人作為您的第一、第二、第三選擇,如此類推,結果會等同於您把第二、第三選擇等留為空白。
切勿在同一直列裡填塗超過一個橢圓圈,如圖 (4) 所示。這樣即表示您把多位候選人放於同一個排名次序,那麼您在該排名和其後排名的投票將均不予計算。
優先選擇投票如何計票?
首先,每位選民的第一選擇都會計票。
如果有候選人獲得第一選擇投票的多數票 ──即超過半數──該候選人即當選。
如果沒有候選人獲得多數票,獲票數最少的候選人即被淘汰。
選民若投了票給被淘汰候選人,將按其投選的下一個選擇重新計票。
該程序依此重複,直至產生獲多數票的當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