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記您的選票
第102至104頁的「選票工作紙」有助您更快捷和更容易地完成投票。這份工作紙上列出本市各項公職競選和公投提案,旨在讓選民預先記下他們的投票選擇,既可節省填寫正式選票的時間,更可避免出錯。
如您標記您的郵寄選票時發生錯誤,您可以登入sfelections.org/voterportal或致電(415)554-4367聯絡選務處,要求補發一份新的選票以作替換。如您親身到場投票,請詢問投票站工作人員或投票中心職員。
各選舉項目適用的步驟
1. 在您標記任何選舉項目之前,請閱讀印於選票卡上的投票須知。
2. 為確保您的所有選擇均可讀取並計票,請用鉛筆、黑色或藍色墨水的筆來標記您的選票。
3. 切勿在選票上的任何位置書寫個人資料,例如:您的姓名和姓名簡寫。
4. 如要就競選項目或提案投票,請填塗在您的選擇右邊的橢圓圈,如圖1所示。
5. 如要投票給某位合資格的補寫候選人,請在候選人名單末所預留的位置填寫候選人的姓名,並填塗旁邊的橢圓圈(經認證的資格補寫候選人名單將於2022年10月28日刊登於sfelections.org/writein,並可於市政廳投票中心索取。在2022年11月8日的選舉日,各投票站均備有名單供選民索閱。)
6. 如您不想為某個競選項目或提案投票,請將選擇留為空白。您對其他競選項目和提案的投票仍會計算在內。
優先選擇投票項目適用的步驟
在本次選舉中,選民將會使用優先選擇投票方法來選出三藩市的估值官-記錄官、地方檢察官和公共辯護律師。居住在市議會雙數選區(第2、4、6、8和10選區)的選民,亦將會投票選舉代表他們地區的市議員。
在優先選擇投票的公職競選項目中,候選人姓名將會印於選票網格表的左邊一欄,而按數序排列的選擇次序則顯示於網格表最頂的一行。
在優先選擇投票中,選民可按照個人意願,為其支持的各候選人定出次序 — 第一選擇、第二選擇、第三選擇,如此類推。為參選公職的候選人投票,請由左至右按次序填塗橢圓圈,如圖2所示。
• 在第一列的為您的第一選擇。
• 在第二列的為您的第二選擇。
• 在第三列的為您的第三選擇,如此類推。
重點須知!
• 切勿在同一橫欄裡填塗超過一個橢圓圈。如您重複投選同一位候選人,如圖3所示,您對該候選人的投票只會計算一次。
• 切勿在同一直列裡填塗超過一個橢圓圈。如您投選的多位候選人都屬相同的排名次序,如圖4所示,您對該排名和往後排名次序均不予計算。
• 您可以按照個人意願決定排名多少位候選人。如果該項公職競選少於三名候選人,在標記您的選擇後,可以把餘下各列留為空白。(在本此選舉中,有多項公職競選也是少於三名候選人。)
優先選擇投票如何計票?
首先,每位選民的第一選擇都會計票。
如果有候選人獲得第一選擇投票的多數票——即超過半數——該候選人即當選。
如果沒有候選人獲得多數票,獲票數最少的候選人即被淘汰。
選民若投了票給被淘汰候選人,將按其投選的下一個選擇重新計票。該程序依此原則重複,直至產生獲多數票的當選者。
選民可以通過sfelections.org/practiceRCV練習標記優先選擇投票競選的項目,並了解在正式選舉中如何計票。